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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人往高处走,高处须胜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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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说,有不少逃离“北上广”(北京、上海、广州)的年轻人,不愿在老家二线城市闷闷地当条死咸鱼,他们又返回“北上广”,宁愿在大城市里挤成沙丁鱼。

这话题,正被舆论逐渐说起。比如,北京的媒体7月14日曾报道了“逃回‘北上广’”现象,说是年轻人回到家乡,反而感觉人生地不熟,逃回“北上广”又成新潮流。其中有位化名刘梅的姑娘,从广州逃回直辖市重庆,却觉得不适应。她说:“在广州给客户服务的时候,就是谈案子。在重庆万州这边客户并没有那么国际化,拼的全是酒桌上的功夫。酒喝好了,文案写得不行,这单子咱也能签下来。”重庆工作不到一年,她决定还是回广州。

其实,就算“北上广”的年轻人,也憧憬更广阔天地。《纽约时报》11月6日有篇文章《中国难题》(The China Conundrum), 谈论美国大学和那些来念本科的中国富裕家庭孩子的互动。一位美国教师说:我们知道中国学生在“反美教育”中成长,所以他们喜欢自己聚团,不和我们来往。另一位显然更了解情况的美国教师说:就算中国学生愿意走出圈子,他们也未必受到热烈欢迎。然后记者举了来自上海的唐姓(音译)女生的例子。唐女生说:美国同学装作欢迎她,但实际上不(欢迎)。她说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这和重庆姑娘刘梅在广州的感觉很相似:不被认同—“我在广州能得到什么,耳边是听不太懂的粤语,亲人又那么遥远,照顾不过来。”

在全球化时代,如何融入一个陌生的环境,这是全世界年轻人都可能遇到的难题。美国也是如此。反映这一问题的近年最好的美国小说,大概要数女作家柯蒂丝·西顿费尔德根据亲身经历而写的《预科生》(Prep,有人民文学出版社改名为《奥尔特校园手记》的中译本,译者何韵琳)。东部一家著名贵族中学,遵循美式政治正确,要招一些贫家子弟。内地小镇女孩莉因此得以进入。担心同学轻视,莉从来不提自己是领奖学金的。但同学们其实心中有数。同样拿奖学金的黑人女同学丽特尔提醒她:“你的床罩。”—学校发给贫困生的床罩是素色的,一面蓝一面红。美国习俗男婴衣蓝、女婴衣红,原来学校发的床罩男女生通用,而自费同学用的都是家中给的花式床罩。

后来莉让家里换了条花式新床罩,作为她第一学年的生日礼物。不过,故事反映的融入难题要能如此轻易解决,这部小说想来不会被《纽约时报》评为美国年度十佳图书之一。提醒莉注意床罩的黑人女同学丽特尔,用的单词是comforter,莉一时没听懂;丽特尔改用 bedspread,莉才知道她在指床罩。Comforter 来自法语,略为阳春白雪,通常指比较厚实的拼花床罩;Bedspread 这个单词, 则来自古英语,有点下里巴人。换床罩容易,但莉要换语言,则有个长久过程。

换语言还不是最难的。到了毕业那一年,莉已经能对来校采访的《纽约时报》记者说:室友“玛莎是我的胡子”(Martha was my beard)。这里的“胡子”(beard),本是纽约等大城市的同性恋圈子暗语。一个同性恋男人交了个女朋友,以掩盖自己的性倾向,这位让他形似异性恋男人的女士,就被称作“胡子”。支持同性恋是美国知识分子一大“政治正确”,这暗语后来流行到同性恋圈子之外。莉的意思是她和玛莎交情很深,她可以使用玛莎的物品,玛莎掩护了她的相对贫穷。经过四年贵族学校的生活,莉都能在纽约人面前用“胡子”这么酷的词了,但她仍然缺乏其他同学的老练,被记者一个激将法—领奖学金是不是让你不那么愿意违反学校的规则?—她就谈了不少看法。《纽约时报》一刊登,莉差点成为同学们的“公敌”。

莉的融入过程很辛苦:换器物,换语言,最后还要换脑筋。不过莉并没有酸溜溜地要记一辈子。毕业后,她很大度地得出结论:“现在我会奇怪,我从哪里得到这样的想法,你要参加一个聚会,别人必须确确实实地希望你在那里,他们的热情不够疯狂,就意味着他们讨厌你。我从哪里得到这样的想法,被人讨厌是如此重大的事?现在,我有时会想起我没有抓住的所有那些机会。”

读小说,就是参照书中角色的经验,为人生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前作好心理和思想的准备。人往高处走,高处不胜寒,有了准备,却也担当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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