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亮亮
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侧重研究中国外交、军事、俄罗斯和东北亚事务。著作有《俄国新总统普京传——从克格勃到叶利钦的接班人》、《中国新总理传》、《第三次海湾战争》等。
实习记者_孙荣凯 记者_张小摩 北京报道 摄影_刘浚
“剁掉那双手!”2008年,普京称要用中世纪的酷刑惩治腐败,但现代社会里,这样的惩罚未免争议重重。是否有更人道更有效的办法,或者制度?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参照。
“‘香港,胜在ICAC’,这句话绝对不是吹出来的”,经过二十多年的社会观察,国际问题学者、凤凰卫视主持人何亮亮更加理解廉政公署对于香港政治清明的重要性,在新作《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肃贪记录》中,他全面解读了香港廉政公署的台前幕后。
在《零容忍》中,何亮亮对1970年代的香港做了如此的描述:
作为“东亚四小龙”之一的香港,其时正处在经济起飞期,而腐败问题也随之而来,在警界和政界尤为严重。市民为了取得应有的服务,被迫要交各种各样的贿款,这已然成为生活开支的一部分。从受贿的一方看,贪污也成了生活的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
民众的积怨终于在葛伯案时爆发。1973年,香港总警司葛伯被发现拥有430万港元的财款,因为与其收入严重不符,政府要求他解释财款来源。但当时的警界贪污之风早已盛行,其下属的反贪污部亦是形同虚设。故在次年2月,港英政府成立“总督特派廉政公员专署”来替代警察队反贪污部,决心将这只逃回英国的“大老虎”绳之以法。
历经一年半之久,廉署最终将葛伯带回香港。葛伯被判入狱四年,2.5万港元悉数充公。虽然与他的总资产430万相比,罚金少之又少,但因为在判决中每一步骤都是按照法律进行裁决,结果也让民众信服。
在打倒警界的“大老虎”之后,廉政时代就此拉开序幕。之后,廉署接受的案件数量和种类也随时间的推移而增多,既有“十七年一案”佳宁财务案,也有因谢霆锋飙车引发的“顶包案”,等等。
短短数年间,香港便跻身全球清廉地区之列。目前,它在“透明国际”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位居第12位。在香港本土,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保持在90%左右,对廉署的支持度则超过了99%。“香港,胜在ICAC”,“廉署保密,密密实实”,这两句经典的广告词在全港妇孺皆知。
廉署与“东厂”性质不同
南都周刊:听说你在写这本书之前也想对廉署做采访,但没有做成。
何亮亮:确实如此。联署是个执法机构,带有一定的隐蔽性。跟一般的警方机构又不大一样,也不是主要处理刑事案件的。另外,他们在国际上联络最多的是美国的联邦调查局和英国的苏格兰场(英国首都伦敦警察厅)。虽然他们没有声明过,但是都不大喜欢和媒体打交道。当媒体试图和香港的廉政公署联络或者外界作家、记者希望详细采访的,他们都是婉拒。
这不是说他们不做公关。他们有一套成熟的公关设置:有公关处,有宣传片,也接待来访,但是要有安排。基本上都是团体接待,就算是居民以个人身份来访,也必须以某一个团体、机构或者是社区的名义来才可。然后,会有公关人员来简介廉署的历史,参观陈列室,再放一个半小时左右的片子,就结束了。但要想和高级官员长谈,他们会婉拒,甚至是不答复。
南都周刊:廉政公署是由当时的港督创立的,港督是怎样想到这个办法来抑制贪污的?是否有过先例?
何亮亮:没有先例。应该说港英的几个总督还是挺有眼光的。他们为了控制好这个殖民地,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战术,其中从贪污角度来看,老百姓最反感的是警方。警方内部的反贪部门根本不起作用,所以总督和几个顾问参考英国的意见,建立一个直属总督的反贪机构,而且是独立的,只听命于总督。英国本土并没有设立类似机构,直至今日都没有。廉政公署不是政府机构,它的成员不是公务员,和政府任何机构没有关联,这是一个很巧妙的关系。但廉政公署职员的制度,待遇和福利参照公务员,这样这能保证它的独立性。
南都周刊:廉政公署具有极强的独立性,被赋予了很强的权力,你书中也提到了明朝的特务机关“东厂”。这两者有可比性么?
何亮亮:咱中国人有这样的类比倒也不新鲜,但二者的性质完全不同。二者都有很大的权力,让民众心生畏惧。可这两个机构完全是不同体制下的产物:东厂、西厂还有锦衣卫,是皇权专制制度下的产物。虽然它们都有反贪的一面,终归是为皇帝服务,对付官员的。而廉署是在英式的法制环境下建立起来的,所处社会又是华人社会,他们的做法不是中国式,但英国又没有这样的机构可以沿袭,所以香港廉署是独特的。它是东西方结合的产物。
警方和廉署互相盯
南都周刊:书中提到几个案子,包括谢霆锋飙车引起的顶包案,感觉这些案件和反腐也不怎么搭边。廉署管的范围是不是很宽?
何亮亮:理论上是什么案件他们都可以管。确实,像谢霆锋这类的案子和反腐败没什么关系。但是他犯了妨碍司法公正罪,飙车肇事后逃逸还找人顶替,影响了判决时的司法公正,这是廉署可以管的。而且这个案子最早也是有人向廉政公署举报,当然警方也可以管,但是廉署首先接到的举报,而且首先进行调查,那么这个案子就归廉署管。警方和廉署在管理此类案件上确实有冲突,廉署接到的有些案子警方也可以管,但原则上是谁先接到举报就谁来做。不过这两方也可以协调,比如廉政专员和警卫处长进行协调,甚至有时还要再上一级,和保安局长协调。这类情况并不常见。
南都周刊:看来这种冲突不是很严重。
何亮亮:有一种内在的紧张,因为廉政公署就是为了制约警方的腐败而设立的。在香港,警察都把廉署叫“老廉”,这个称呼是带有一点点贬义的,但看起来是中性的。他们用广东话说“老廉来请喝咖啡”,话里面带有一点不满意的情绪。因为警方有两万多人,其中总有些害群之马。
反过来,警方也抓廉署的人,互相盯得很紧,这样双方就互相制约了。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对香港的公权力和司法公正还是大有好处的。廉署抓到的警方的人较多,警方抓到廉署的要少很多,因为廉署的人数本身就少,而且廉署内部管理十分严谨,到现在为止,廉署职员还没有因为贪污腐败被查处的。违反纪律和办案中违反程序的人还是有,不过不是很严重的事情。
南都周刊:廉署在办案程序中也有被批评的不当行为,比如窃听电话,闯报社拿证据,这几年是否有加剧的趋势?
何亮亮:加剧倒是没有,这些做法对廉署本身的建设都有好处。查抄报社我认为是廉署做的一件比较蠢的事情。一夜查抄了五家报馆。香港之前都没有这样的事,英国人也没做过,而且还没查出什么东西。虽然他们把爱国的报纸和右翼的报纸都查了,说是“左”“右”我都查,但“左”“右”都没做错什么,廉署把自己置于媒体的对立面。后来道歉了,开始注重和媒体的关系。
南都周刊:是否还存在别的问题?
何亮亮:它曾经有过一两次都选择了政治性办案,而且这个政治性办案明显是有利于香港的民主派和反对派,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趋势。比如说,人们多次举报一个民主党的议员,廉署就不立案,它有这个特点,立不立案不需要告诉你。同样的事情,为什么查这个不查另一个?特别是在选举的关头,做出对某一派有利,而对另一派不利的事情,它从来不解释。
“喝咖啡”影响社会声誉
南都周刊:能不能说,香港之所以能把腐败问题处理好,关键是有廉政公署?
何亮亮:可以这么说。廉署不是说只查出政府的贪污,所有的私人机构它也管,包括外资企业。比如我在书中提到香港的麦当劳总管,他采购时接受了泰国商人的贿赂,廉署一样管。内地记者在采访时会拿到红包,就是潜规则吧,但在香港就管。就是形成了这样一种文化吧。虽然被廉署请喝咖啡未必就会定罪,但是人们都会考虑后果。不论是商人还是名人,有过喝咖啡的经历,会影响社会声誉的。
南都周刊:国外有没有类似廉署的独立反贪机构?是否有效仿它的?
何亮亮:常常有外国来廉署学习,不光是欧洲,还有发展中国家,但我认为廉署是无法复制的。国外先不说,就拿华人地区举例。虽说廉署是在香港这样的华人地区建立的,但在其他华人地区就无法建立。
比如澳门。葡萄牙管理时,那里的腐败也十分严重。回归后,澳门政府准备除旧革新,所以也学习香港建立了廉政公署,但没有破什么大案。澳门最大的案就是欧文龙案,还是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发现的线索,通告了北京后再转告澳门,为什么澳门自己的廉署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司长贪污?
还有就是台湾,马英九上台后,在2010年建立廉政署,到现在好像也真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事情。一方面,台湾仍然有贪污的传统。还一个就是台湾两党在政治上恶斗,而在廉署工作的人员也是有政治立场的,结果就形成了台湾廉署选择性办案或者选择性不办案。这就说明澳门和台湾两地的司法没有完全独立。台湾有政党政治,澳门没有,再加上两地的华人对腐败不是零容忍的态度。在没有廉政文化的基础下,设立廉署的作用不是很大。
南都周刊:书中说,“廉署是香港社会发展的基石”。这个说法是不是有点过高?
何亮亮:准确地说,使廉署建立以及让它运作的法制环境,才是香港社会的基石,而不仅是廉署这个机构。最重要的是司法独立。香港社会的官员和民众都对法治有着敬畏之心,而廉署只是法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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