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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land@The United Kingdom 你确定要吃haggis?SU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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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_蔻蔻梁

Surprise这个词有时候是惊吓,有时候是惊喜,但更准确地说,应该只是“意外”。

苏格兰以“意外的好天气”接待了我,使得我一脸郁闷——拜托,我来苏格兰是看一年360天的大风和常年不断的雨水的,是来看“阴郁的石墙下飘摇的石南花”的,别那么一脸傻乐地看着我,别让我看到你这毫无性格的明媚,四处一样的蓝天白云。

各种城堡和城堡的废墟在英国明媚的夏日里显得很不具备“传奇”感,看起来没有会吸血的伯爵,也没有被恶龙禁锢的公主。有的只是一些白发苍苍的游客,更养眼的是那些T恤底下瘦骨丁丁的少年,被无法发泄的荷尔蒙折磨得躁动不安。他们从遥远的地方骑着自行车来到城堡底下,扎进湖水里扑腾,然后躺在城堡外面的草地上睡觉。一只蜻蜓停在少年粉红色的乳尖上,周围的同伴促狭地笑,把其中一个少女推倒在少年身上,一群人像没长成的小猫小狗一样扭打起来。

很动人,但依然不是苏格兰。

“你要去苏格兰高地吗?记得一定要吃吃haggis啊,苏格兰最古老、最著名的菜式。”想起我出发去苏格兰之前,微博上一条粉丝的留言。“最古老”三个字属于我的“三步断魂散”,于是我默默地把“要吃到haggis”这个念头镌刻在脑子最深处。

到山里去找这种“四条腿的动物”

Haggis 是什么?每次我这样问那些在苏格兰待过的人,都会换来一个促狭的微笑:“你自己去吃吃看嘛”。

当然,我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因为他们干脆告诉美国佬:“haggis嘛,就是一种叫做haggis的动物的肉啊。”美国佬开心死了,以为遇到新物种——反正美国人有什么不相信的呢,他们甚至相信有种长着鹿角的兔子,生活在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叫做jackalope。

于是,探险家们打算去苏格兰高地找找这种美国佬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动物。在苏格兰人流传出来的搜寻宝典上,这是一种四条腿的动物,左边腿长,右边腿短,所以跑起来的时候难免会一直右转,转成圆圈地跑。通常情况下,它们都只是绕着苏格兰的山峰跑,所以当你发现它们的足迹的时候,只要站在它们途经的路上抽根雪茄煮点咖啡。然后,surprise!它们总归会一头撞在你身上,这就是打猎haggis的方法。

更煞有介事的是,在苏格兰的神秘史上还真有一种叫这个名字的动物, 比较爱钻研的人还会得到另外一个答案:在希腊神话里,它其实根本就不是四条腿的走兽,而是一种香肠形状的,长在湖里的鱼——于是美国猎人们如果在森林里没有等到haggis一头撞在身上,就只好去湖里碰碰运气。最后,这些猎人的口袋里装满了松鸡和鳟鱼,苏格兰人嘴里的haggis则鬼影都没有见到。

我趴在爱丁堡的草坪上看百度百科,它把haggis翻译成“羊杂碎香肠”,听起来很温和。无非是把羊的肺、胃、肝、羊油脂,弄碎了,加点燕麦粉什么的,酿到羊肚里再煮熟切片嘛,听起来其实还好。湖南菜有捆鸡,新疆连羊尿泡都吃,羊杂碎香肠又算个什么——说到底穷山恶水,不容易吃饱饭的地方都容易有这种菜式流传下来。好不容易养肥了一只动物或者打猎打到一只动物,当然要尽量利用它的每个部分。能吃的吃到肚子里,不能吃的披在身上。有学者甚至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也发现了类似食物。妈妈咪呀,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当年可是手持大木棒的大野人居住的地方,更证明了我的理论果然是对的。

当然,这道菜在苏格兰地位之高,原因之一是因为苏格兰的国宝级诗人Burns以无比的情感歌颂过它。苏格兰人爱他正如英格兰人爱莎士比亚。他清苦而贫穷地死去,唯一吃得起的荤菜就是羊的内脏和下水。所以他为haggis作了首诗,充满酸楚的诗意。1月25日是诗人的生日,如今变成爱尔兰的“国庆节”,在纪念他诞生的晚宴里,这依然是必上的名菜,它的出场有了风笛的伴奏,被穿着苏格兰短裙盛装的人,放在了银光闪闪的餐具里,和诗歌一起缅怀这位拥有自由和尊严的诗人。

我无法理解的haggis

终于盼到一个风凄雨冷的傍晚,我被寒冷逼进爱丁堡某个街角的一个餐厅里。餐厅门口写着since 1895,里面坐着的全是衣着朴素但体面的当地老人。一般而言,这种面目的餐厅就是“味道正宗”的注脚。

进门,把大衣外面的雨水掸落,挂起来,坐下。这是一张小小的木桌,覆盖着一块老式样的绣花桌布,上面还压了块玻璃。桌上有小小的鲜花,朴素的胡椒盐瓶子。隔壁桌的两个老人带着英国式的有距离的礼貌向我点了点头,我回报以东南亚式的露牙咧嘴微笑,立刻把两位老人的目光吓了回去。

“宝贝儿,今天真冷,你要吃点什么?”一个看起来跟我外婆一样老的胖老太太拿着纸和笔站在面前。

“请给我来一份haggis。”我毫不犹豫地说,透过她的镜片,我甚至能看到自己眼睛里的热诚。

“噢亲爱的,你确定吗?你知道它是什么吗?”胖老太太灰色的眼睛认真地看着我,担忧地问。

“当然,跟羊的内脏有关不是么?”我觉得很得意。瞧,可别小看异乡人呢。若再问两句,我可要开始背诵你们伟大诗人Burns的诗歌了哦。

“亲爱的,噢亲爱的,如果你不介意,愿意听听我的意见吗?先来半份怎么样,你可以尝尝看是否喜欢它。我再给你配点黑布丁。”胖老太太的眼神还是非常犹豫。

行。黑布丁其实就是含有猪血的香肠,地位略比haggis低一点,但在苏格兰美食里也算鼎鼎大名啊。对于这样的好意,我从来很领情。不多久,胖老太太就端着个盘子上来。盘子里只有四片圆形火腿一样的东西,两片深褐色的是haggis,两片黑色的是黑布丁。呃,对,毫无卖相。

我毫不犹豫地先切了一大块haggis塞进嘴里。Surprise!!!

如果不是从小30余年的教养综合发力,外加瞥到胖老太太注视的目光,我几乎要当场把嘴里的东西吐在桌上,呸呸呸地清干净嘴巴,然后跑到雨地里去哀号了。

我动用了全身所有的力量把它吞下去,感觉像吞了整整一个最脏最臭的羊圈,同时那种略带温度的黏糊的口感令我产生了相当不幸的联想。呃!

黑布丁怎样?它名气仅次于haggis,但我发誓,它对人的惊吓程度可真是丝毫不让。

怎么办。我想了个折衷的方法,在haggis上撒了巨量的胡椒粉、巨量的辣椒酱、巨量的盐,妄图用其他味道掩盖住它独特的风味。有人告诉过我,haggis有很多面性格,可以煎煮,可以进烤箱,印度人可以放在咖喱里煮,素食者可以往里头塞蔬菜和豆子,美食家则往里头塞满了熏鹿肉。但是我跟上帝保证,此时此刻在我胃里狞笑的,绝对是最传统的haggis。当然,连前法国总统希拉克——他的老饕名号可比政治上的名号响亮——在被前北约秘书长英国人罗伯逊以haggis款待过之后,都被法国媒体曝光了他吐槽说“从这道菜,你们就知道我们跟北约有多么不一样了”,所以我人小胃狭窄,如何能容这连政治都能掀动的食品。

“请问,我可以再看看菜单吗?”我停下撒胡椒的手,愁眉苦脸地冲胖老太太说。

她宽厚地笑了一下,拿走我面前的haggis和黑布丁,眨了一下眼睛:“当然有,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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