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朱白
耶稣之子
作者: [美] 丹尼斯·约翰逊
译者: 姚向辉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年11月
定价: 18.00元
丹尼斯·约翰逊尽管在中国已经出版两本中译本小说,可大家对他依然陌生。百度百科上的这个名词下至今只有那位上世纪NBA的风云人物,而小说家约翰逊像一个从来没存在过的过客。
《耶稣之子》出版已经一段时间了,大多数媒体表示淡漠,因为这个短篇小说集缺少今天已经理所应当的“噱头”,比如同行推荐、国内名流跪拜。但其实,真有人信那些癫狂的推荐语吗,真有人把这些当成阅读指南吗?
没人希望《耶稣之子》这类书畅销,正如卡佛已经流行成眼下这副样更多只是上帝疏忽下的一个误会。
丹尼斯·约翰逊在这部小说集中寄托了底层无望的生活,将一个个混乱、失控的短剧呈现出来。底层邋遢的生活不仅是无力的一种证明,更是对庸俗单调生活的一种反抗,尽管这里的反抗充满极端的冒险行为,甚至是自残带来无尽的伤痛。这种即便有点抒情意味的重口味反社会小说,直到逼评论家祭奠出“肮脏现实主义”这个显而易见的专有名词,才算了断了对这类小说的归纳总结。被贴上这个标签的作家还有卡佛、理查德·福特、查尔斯·布考斯基,他们小说的共性就是故事中弥漫了永无出头之日的底层糟粕生活,以及这种生活带来的一种常被主流媒体视而不见的生活方式。
《耶稣之子》里有一篇小说《肮脏的结合》,故事的男主人公带着女友去堕胎,然后因为冒犯被轰出医院,他开始神游。短暂的时间里,丹尼斯·约翰逊用节约的文字描述了他的遭遇:同性恋倾向,与黑人少女同买毒品,糟糕透顶的旅馆……绝望的生活就像电影画面一样一帧一帧从读者的眼前经过。最后那个女友跟一个熟悉的男人跑掉了,在一次弄巧成拙的自杀中丧命。《肮脏的结合》不是一种反讽,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呈现,没有比这几个字更能概括人生的了。
丹尼斯·约翰逊总是在故事中装成一位抒情高手,用周边的景物来映衬主人公的心境。尽管这篇小说总显得有一点幼稚,但阅读起来令人着迷,丹尼斯·约翰逊甚至将绝望写成了小资最爱的心灵鸡汤—“我二十四岁生日那天我们吵了一架,她走出厨房,拿着手枪回来,就隔着桌子朝我开枪。但她没有打中我,她想要的不是我这条命。她想要的比这更多。她想吃掉我的心,带着做过的事情迷失在沙漠里,她想跪倒在地,从体内制造出生命,她想伤害我,就像只有母亲才能伤害她的孩子。”
丹尼斯·约翰逊也并非一以贯之地“肮脏”或者失控于周遭的生活之中,在笔下还有《烟树》这样厚重而结实的越战小说。《烟树》的故事大部分都发生在越战时期,双面间谍,上校叔叔和侄儿斯基普,野心十足地制定自己的作战计划,而这荒诞的实施之中穿插了几个家族的历史。小说从越南到东南亚其他国家,还有香港、美国,以至于连二战都涉及了。不过丹尼斯·约翰逊当然不是什么纪实类作家或者非虚构作家,他的幽默和常态的失控之后的癫狂与荒诞,常常让人轻易就将之与那些人分开,在审美的向度上,丹尼斯·约翰逊又可以说一直坚持着他独有的那种智慧。
小说集中有一篇用平静的语气讲述杀人故事的《咚咚》。主人咚咚失手射击了一个伙伴,然后和另外一人商量将其送去医院。路上请求受伤的伙伴将枪击事件说成是个意外,伙伴答应了,然后他还要人保证,“但麦金尼斯没有回答。因为他死了。”这很有科恩兄弟的黑色幽默,但这群年轻人不是什么蠢货,只是地道的边缘青年,跟“葫芦屯style”差不多少。
顺便说一句,丹尼斯·约翰逊其实也并非没有噱头,刚这篇小说曾被村上春树选编进小说集叫《生日故事集》,至于村上春树是否像对待卡佛一样推崇丹尼斯·约翰逊就不得知了,但喜欢和用后者之笔反映出自己内心某种黑色因子,是可以从审美上来做出判定的。
最后说个小事情。丹尼斯·约翰逊的两本中译本小说,三个译者,姚君伟、姚望、姚向辉,都姓姚。这没什么意思,背后的来龙去脉也不清楚,就跟丹尼斯·约翰逊的小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