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笔_陈无诤
这是个变革的时代,不缺想象,只缺创新。
谁是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野蛮人”?除了异军突起的阿里金融,一大批互联网企业,在门口虎视眈眈。
在互联网金融专家、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易欢欢看来,有两类新兴金融力量,成为主要的“野蛮人”:一类是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互联网企业的跨界,另一类是宜信、Lending Club等创业公司,而“阿里巴巴更是一个跨界颠覆者”。汇付天下总裁周晔在2013陆家嘴论坛期间表示,当前互联网金融有三个类型:首先是互联网支付,其次是P2P模式,第三是众筹模式。
作为银行业“革命者”的领军人物,马云坚信互联网金融的美好未来。“其实很多行业的创新都是外行进来才引发的。金融行业也需要搅局者,更需要那些外行的人进来进行变革。”
“这个领域,不仅仅是来搅局,而是共同创造一个未来。我作为一个外行者,一个不懂金融的人,对金融好奇,不是因为它能挣多少钱,而是因为它可以让很多人挣钱,可以让很多人发生变化。”马云的态度有些故作谦逊的低调。
领军者阿里金融
从去年“三马”合伙卖保险的新闻爆出以后,阿里就被冠以“搅局者”的头衔。
从交易平台到支付平台,再到金融平台,马云一直梦想着构建一个网络金融帝国。在2012年的网商大会上,马云就宣布阿里巴巴将重塑平台、金融、数据三大业务。
2013年初,阿里巴巴集团架构调整为25个事业群,阿里金融和支付宝不在其中,这是平台和数据业务的雏形。2月22日,围绕支付宝和阿里金融阿里巴巴宣布继续调整,将支付宝拆分为共享平台事业部、国际业务事业部和国内业务事业部,再加上原来的阿里金融共同组成了阿里金融业务的四大事业群。
四大事业群各有侧重,主要面向消费者金融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分为国内和国外两大业务体系。各个业务线布局完备的马云,开始高调地抛出阿里巴巴的金融战略,并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组织和人事调整,以使之更适合金融业务的发展。
3月7日,阿里宣布以四大事业群为班底筹备组建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并任命原支付宝CEO彭蕾为CEO。自此,阿里金融的整体业务板块和组织班底正式浮出水面,阿里金融作为集团的重要组成与电商平台业务并列存在,这是阿里下一个十年的战略重点。
作为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基础,目前国内只有央行拥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而阿里巴巴这一民营企业,却利用淘宝这个交易平台,构建起自己的诚信数据。具体而言,支付宝交易每一笔都记录客户信用,去年突破万亿的交易额可以想象积累的巨大数据库,阿里最初的金融尝试—阿里小贷的客户信用评级就是由数据库而来。
在大平台的基础上,阿里金融终于浮出水面。按照马云的说法,阿里的金融业务要回归金融本质,即金融是为了解决贸易和生活过程中的问题,“我们不是要推翻传统机构,而是要摇一摇,让他们的楼更坚固。”
彭蕾的挑战在于如何让阿里金融发挥“鲶鱼效应”,并保证“鲶鱼”生存得很好。阿里金融还是缺少诸如银行牌照等外在条件;而作为一般的工商企业,其所承担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等,也远高于一般的金融机构,这无疑会限制其长期发展。
阿里金融未来的方向应该是转作金融平台,该判断的理由有三:一是阿里金融资金规模有限且资金成本较高,阿里金融依托的两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总和为16亿元,按照1.5倍的放贷,同一时间最高放贷额度为24亿元;服务范围相对有限;虽然阿里金融已经开始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提高资金来源渠道和周转能力,但阿里金融还面临资金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
阿里金融试水成功后,同为互联网企业的京东和苏宁也都纷纷开始试水金融服务。近日,京东就宣布将联合北京几大商业银行,为旗下商户通过订单等发放贷款,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而苏宁早在2012年12月6日就成立了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第三方支付崛起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支付随之兴起,且快速延伸到其他领域。
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近日在2013陆家嘴论坛上表示,预计到今年年内,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达到260家左右。
“现在除了一些互联网和银行卡收单有规模的机构有盈利外,大多数支付机构还在微利或亏损状态,能量还没有释放出来,我们总体上鼓励创新,支持鼓励第三方支付公司发展壮大。”他同时称,目前监管部门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态度为“鼓励创新、规范发展”。
继推出信用支付,每天无息“贷款”授信超过亿元后,汇付天下也开始试水真正的小微贷款。6月28日, 汇付天下总裁周晔在2013年陆家嘴论坛期表示,中小微企业“可能是互联网金融的最大受益者”。此前,汇付天下已在江苏、浙江各选了一地级市做试点,联手银行悄然做了半年的小微贷款。
“金融即产品、渠道和客户三件事情,真正能够体现传统意义上金融价值的是产品,而支付公司最擅长的是渠道而非产品。我对互联网公司能否产生金融产品打一个问号,但是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生产金融产品则是趋势所在。”周晔说,未来汇付天下努力的方向一定是利用互联网建设金融产品的渠道。
从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提供的数据来看,第三方支付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交易3.3万亿,而同期商业银行的非现金交易量为370万亿,是前者的110倍,而第三方支付交易的笔数已经达到银行机构的64%。“这说明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都是小金额交易、非常频繁的支付,所以他们是银行部门非常好的补充。”他说。
P2P挑战小贷
汇付天下总裁周晔表示,当前互联网金融有三个类型:首先是互联网支付,其次是P2P模式,第三是众筹模式。与移动支付和网络支付相比,网络贷款将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中国P2P网络借贷起步于2007年,发展态势极其迅猛,宜信、拍拍贷、红岭创投、贷帮等一批新兴P2P网络借贷公司应运而生,在这些借贷网站上,有资金借贷需求和闲置资金的人分别填写资金需求、上传相关的认证信息和可以接受的利率范围,通过人工和科技进行匹配。
不少传统巨鳄也纷纷角逐P2P市场。2012年3月平安投资成立的网络投融资平台陆金所正式上线运营,同年12月国开行、江苏省金融办以及江苏金农公司等联合推出了社会融资服务平台“开鑫贷”。面对巨大的市场想象空间,投资机构也按捺不住,开始入场,红杉资本向拍拍贷注资2500万美元便是典型案例。
在业内专家看来,目前,中国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信贷等新模式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传统金融体系不够高效:一方面是人们收入大幅提高后释放大量的价值增值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另一方面是中国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机制将众多中小企业阻挡在门外,这便孕育着巨大的商业机遇。
随着社会虚拟化和大数据深化进程的推进,潜在进入者将会不断扩张业务范围,同时,随着30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结束以及国家金融改革政策的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也面临转型,金融业的潜在进入者与传统金融机构的直面竞争关系会逐步凸显。
但与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相比,P2P模式的诟病之一在于对借贷行为的风险控制,比如双方资金匹配时,借款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如果出现风险谁来承担,这些都还没有定论。
不过与这些相比,阿里巴巴这样的科技公司可以跟踪客户在网络行为,作为贷款与否的评定依据,从这一角度而言,阿里金融在这方面更加有优势。但是从资金吸纳的渠道而言,小贷公司不如P2P灵活。P2P通过点对点的匹配,来自个人的资金理论上可以源源不绝,而小贷公司的贷款资金则全部来自注册资本金。
根据哈佛商学院2012年5月完成的《中国人人信贷概览及其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潜力》报告估计,中国目前已有超过100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年增长速度超过50%。P2P网络借贷市场的蓬勃发展说明该模式迎合了市场的需求。
对于借款人而言,中国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贷款门槛很高,同时受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中国银行机构纷纷收紧银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资金周转困难;对于贷款人而言,当前股市低迷、楼市受限,理财投资渠道相对有限。P2P网络借贷平台将缺乏融资渠道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与拥有闲散资金的市民实现了有效对接,且运作模式更为快捷方便。
互联网金融出路
就在刚刚结束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论坛上,互联网金融成为专门分论坛的主题,有关其出路和监管等问题,更是引起了极大的争论。
在交通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侯维栋发言称,互联网金融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进行深刻变革后产生的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该态势必会对商业银行业务带来冲击。他表示,现在相当一部分的客户都通过互联网电商来直接交易,这就存在金融脱媒效应;同时也隔绝了客户与银行的联系,这会对银行的客户基础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虽然互联网行业目前还不能从根本上撼动商业银行的地位,但人们的观念和舆论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新要求。
在目前来看,对互联网金融比较活跃的,而且做的有声有色的是互联网企业出身的电商和支付机构。这是因为,在单一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量达到万亿规模、而整个行业交易规模超过10万亿之时,支付机构有可能且必须要找到新玩法。
这些电商和支付机构知道自身优势的何在,那就是天然的大数据优势。当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它们所积累的大数据可以使其对后台的用户和商户的行为习惯进行分析,这些数据量级已经逐渐可以挑战传统金融业。
这个方面典型的代表是阿里金融,它近年已经被舆论炒得热火朝天。无论是阿里金融所推的信用贷款、淘宝(天猫)信用贷款,淘宝(天猫)订单贷款等微贷产品,还是支付宝所推出余额宝产品,都无不引起各界的关注。分析认为,基于阿里系庞大的客户渠道和对大数据的掌握与分析,是阿里金融推出这些产品的信心所在。
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院常务副院长廖理看来,现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一个全面的定义为时尚早,但其意义已经非同小可。比如美国有个比较成功的案例是众筹,现在有超过10万个项目在这个网站上进行融资,超过4万个已经融资成功,西方有媒体称之为融资的民主化,即一般老百姓也能够参与一些早期项目的融资,包括借贷和股权融资。
“我们也在关注互联网业务的风险管理,互联网业务中信息泄露问题,包括信息透明度等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要分清楚自己的业务性质,如果在网上从事银行业务,网上一对一的贷款是可以的,但要从事资金的危机性贷款就是银行业务。我们正在着手出台电子银行的法律法规,建立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