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_ 七猫
人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而搬去纽约,个人原因、事业原因、精神原因、文化原因,等等,有些很容易懂,而有些则难以被别人所理解。但60年前,艾迪斯·温德瑟去纽约的理由却很简单:“我来纽约,是因为这里允许我成为一个同性恋。”
搬来纽约的决定最终让她走进美国最高法院,去挑战一项由前总统签署生效的联邦法案。在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后,现年84岁的温德瑟成为了全美同性恋群体的英雄,奥巴马亲自给她打电话祝贺,纽约帝国大厦因她而亮起彩虹灯,在纽约同性恋骄傲游行里,人们打着标语,上面写着“谢谢你,艾迪斯”。
是的,她成功了: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达成判决,宣布1996年克林顿总统签署生效的《捍卫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简称DOMA)中关于婚姻必须只能由一男一女结合的定义违宪,这也标志着这一法案中最核心条款在宪法层面上遭到了彻底否决,也意味着同性婚姻在联邦级别的法律层面上不再有障碍。
一个寡妇的战斗
温德瑟的战斗力量,说起来很俗套,来自爱情与金钱。
温德瑟依然记得她最初遇见蒂亚·斯派尔时的样子,她记得她们的第一支舞,记得她们在2007年的婚礼,她也记得,在斯派尔临终时自己是如何照顾着她直到最后。
当斯派尔在2009年去世之时,温德瑟所承受的悲哀,与其他失去伴侣的老人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在于,除了感情与精神上的打击外,温德瑟还遭到了经济上的重创:斯派尔跟温德瑟在1968年和1975年共同购买了两处房产,如今的价值都高于当初,而斯派尔也将自己购买的部分都留给了温德瑟。这两处房产所需要支付的房产税超过60万美元,但联邦和纽约州法律都规定,遗孀可以申请豁免这笔税务费用。然而在顺利免除了州级税务后,她却被告知,由于《捍卫婚姻法》第三条款将婚姻定义为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的依法结合,所以她与斯派尔的婚姻是不被联邦承认的,她也不能享有一千多项联邦级的税务优惠和社会福利,也就是说,她必须支付高达36.3万美元的联邦房产税。
温德瑟开始寻找反抗的机会,但那并不容易。她试图寻找同性恋平权组织的法律援助,因为通常来说,这些组织喜欢把许多映射不同社会问题和影响的案件集合在一起提出群体诉讼,这能增加胜诉的几率。但让她感到失望的是,她的案件被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同性恋平权组织拒绝了。
然后她被介绍给了一个名叫罗伯塔·卡普兰的女律师,她曾在纽约州裁定同性婚姻合法之前,为一对同性恋情侣辩护,挑战纽约州的同性恋权利不平等现状。“当我听到她的故事之后,我只用了不到5秒钟就决定,我要接下这个案子。”卡普兰说。后来,非营利性组织美国公民权利联盟也加入进来,成为她的法律后援。
2010年11月9日,卡普兰为温德瑟向美国地方法院纽约南部分院提交了一封状纸,将美国联邦政府告上法庭。温德瑟要求政府将她多交的房产税退回来,因为《捍卫婚姻法》将同性夫妇与面临相似情况的异性恋夫妇区分对待,这是没有宪法依据的,是一种事实上的歧视行为。
一个法律专家说,温德瑟的年纪,以及她与斯派尔之间长久而深远的伴侣关系,能让她的诉求不仅仅带有同性恋平权含义,更有公平税务的意义,这样一来,该案件就可以被视为一个主流诉求,更能够争取到法院里中年或以上年纪的法官的同情。“这是一个80多岁的老妇人,她跟她的伴侣生活了四十多年,好不容易结了婚,最后却没办法享受合法伴侣的权利,这种案件是不能用过往经验来判断的。”纽约大学法学教授吉野健一说。
果然,温德瑟的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于是在2011年2月,美国首席检察官埃里克·霍尔德发表了一则来自奥巴马政府的声明,称本届政府赞同原告温德瑟的立场,亦即认为《捍卫婚姻法》违宪,并声明他不会在法院上为这项法案辩护。然而两个月后,众议院共和党人聘请的律师保罗·克莱门特接管了在法庭上为这一法律辩护的职责,他认为当年该法获得通过的原因是为了让联邦定义的婚姻与所有的州一致。于是,法律程序还得继续走下去。
2012年6月6日,法官芭芭拉·S·琼斯裁定,《捍卫婚姻法》第三条款违背了宪法第五修正案,该条款因违宪而失效,所以联邦政府应该将多缴纳的房产税连同利息一起返还给温德瑟;同年10月18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一判决。然而共和党对此判决依然不服,保罗·克莱门特与美国司法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于是到了2013年的6月26日,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由于违背了宪法第五修正案中所规定的人民权利,特此判定《捍卫婚姻法》第三条款违宪”。
判决出来的时候,84岁的艾迪斯·温德瑟像其他人一样激动地叫起来。“我现在就想去斯通沃尔,”她流着泪说。温德瑟,在她的律师罗伯塔·卡普兰的帮助下,将1969年纽约斯通沃尔同性恋游行参与者未竟的事业更推进了重要的一步。而她也得到了经济赔偿,根据美联社报道,她将获得63.8万美元(利息另计)的赔偿。
最高法院和逐渐变化的婚姻观
这项判决距离《捍卫婚姻法》出台不过17年,《时代周刊》说,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快的一次立场转变。而且你要知道,现在的最高法院由约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主持,在9人之中,有4个保守派、4个自由派,还有一个中间派;从既往的判决来看,这届高院比上任首席大法官拉奎斯特执掌最高法院时要来得更为保守。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更保守”的最高法院,在这次的判决中,站在了“现代婚姻”的这一派,在这背后,也体现了美国最高法院乃至于美国大众逐渐变化的婚姻观念。
事实是,在这一届最高法院里,大法官们自己的婚姻都不是那样的“传统”: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接近50岁才结婚,婚后也没有自己的孩子,而是跟妻子一起领养了两个孩子;还有一个寡妇,在丈夫去世前,他们家是先生负责做饭;有两个离婚的男人,还有一个根本没结婚;有一个是黑白通婚,在他们结婚之前20年,这在美国也算非法婚姻。
对于反对同性婚姻的人来说,一个主要的论点就是,政府应该鼓励异性恋的婚姻,因为只有异性恋伴侣才能繁衍后代。然而问题在于,在这届最高法院之中,九名大法官里有四位要么从来没结过婚,要么结了婚也没生小孩——他们如何要以“繁衍后代”为理由去将同性伴侣的结合排除在婚姻定义之外呢?这还衍生出领养父母的问题,对于那些不能或者不愿意生小孩,而是选择领养孩子的异性恋伴侣,他们是否也该排除在婚姻定义之外呢?“这都是个人的选择,与其他美国人的其他个人选择一样,”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社会学教授安德鲁·谢林说。
于是在今年3月温德瑟诉美国联邦政府一案的口头辩论环节中,一开始,四名保守派大法官和四名自由派大法官在同性婚姻上的立场基本南辕北辙,但由于中间派大法官肯尼迪在辩论中加入了自由派,使得该起官司的审判天平开始发生倾斜。肯尼迪认为,《联邦婚姻保护法》似乎侵犯了那些承认同性婚姻的州的权力。其他自由派大法官还提及该法律将婚姻划分为两个类型,违反了平等保护的原则。
肯尼迪大法官在辩论中的意见十分典型:“《捍卫婚姻法》并未保护婚姻,也没有保护已婚人士。它拒绝让同性伴侣享受联邦福利,也不让他们履行婚姻义务。”他写道,“婚姻,不仅只关乎钱财和安全感,还包含着尊严、骄傲和荣誉,而《捍卫婚姻法》则将不平等写入了美国法案,贬低了那些受到宪法保护的伴侣。”
在口头辩论环节中,肯尼迪说得很清楚,同性伴侣所抚养的孩子之福祉也很值得关心,然而最后在总结中,他将这个问题更进一步陈述了出来:倘若同性伴侣不能结婚,那么他们所领养的孩子不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条件,而且,《捍卫婚姻法》贬低了同性伴侣之间的结合,这对孩子来说也是侮辱性的——这亦是婚姻的社会性,而政府理应重视这一点。
肯尼迪大法官的辩论代表了当代许多主流美国人如今的看法。甚至于连当年签署了《捍卫婚姻法》的克林顿总统都罕见地推翻自己当年的做法,称这项法律违宪。1996年6月,克林顿在接受同性恋杂志《The Advocate》专访时曾明确表示反对同性婚姻,并表示“相信婚姻是一项男性与女性之间结盟的制度。这是我长久以来的看法,我也没有重新审视或考虑。”然而在17年后,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据《纽约时报》今年3月的报道,克林顿现在已经完全否定《捍卫婚姻法》。民主党著名人士罗森表示,长久以来,克林顿在多次听取同性恋人士的意见后,对于其签署法律造成许多人的痛苦,“感到尴尬又懊悔”。
是否合法化由各州自决
裁决《捍卫婚姻法》违宪,并不意味着同性婚姻在美国自动合法化,只是规定政府不能拒绝向同性婚姻伴侣提供异性婚姻伴侣所能享受的税收、保健和退休福利,至于是否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则要看各州自己的规定。
在这一点上,在同日作出的另一项判决体现得更为明晰。该判决所牵扯到的是加州的“8号提案”:2008年,加利福尼亚州本来已经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仅仅4个月后,将婚姻权界定为“仅限一男一女的婚姻”的“8号提案”以52%的投票率通过,对加州宪法做出了修正,直接否认了同性伴侣的合法婚姻权,并在次日生效。
该法案通过后,加州及全美其他地方都发生了游行与抗议。加州最高法院接到了大量同性恋家庭及政府机构要求推翻“8号提案”的诉讼。他们对提案的有效性及其对之前的同性婚姻的影响表达了强烈的质疑。加州最高法院受理了诉讼,但最终裁定“8号提案”具有法定效应。同性恋平权团体继续上诉至联邦层级,2010年8月4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在克里斯汀·M·佩里起诉加州政客丹尼斯·霍林斯沃斯一案中裁定,加州“8号提案”违反了美国宪法中的第十四条修正案,因此宣布“8号提案”无效。
2013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对加州“8号提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8号提案的支持者不具备法律地位对地方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这个决定让地方法院的裁决成为了8号提案的最终裁决,于是,在两天之后,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8号提案支持者的上诉,加州恢复同性恋婚姻登记。
截至2013年7月,美国共有11个州(马萨诸塞、加利福尼亚、康涅狄格、爱荷华、佛蒙特、新罕布什尔、纽约、缅因、马里兰、华盛顿和特拉华),外加哥伦比亚特区、科基尔印第安部落、苏魁米什人部落、奥达华印第安人的小横木湾部落、帕塔瓦米族印第安人博卡干部落和桑塔耶萨贝尔印第安部落等地方已经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另外,罗德岛和明尼苏达这两个州也将在今年8月1日加入这一行列。
影响美国移民政策
对于最高法院宣布《捍卫婚姻法》违宪的裁决,移民专家表示,这意味着美国公民及合法永久性居民将可以为他们在外国出生的同性伴侣获得绿卡和签证,但他们必须在承认同性婚姻的州结婚。
按照同性恋移民权益组织“移民平等组织”发言人罗尔斯的说法,只要他们结婚了,哪怕他们随后搬去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州,其原本获得的绿卡也不会失效。他说:“只要这些同性情侣有合法的结婚证,他们在哪里居住并没有关系。”该组织估计,高院的裁决将影响3.6万对均已居住在美国的同性夫妇;如果算上那些目前因移民法而分居两地的同性夫妇在内,这一数字还有可能攀升。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5月,参议院刚刚提出了一份新的移民改革法案。在此过程中,来自佛蒙特州的参议员、司法委员会主席帕特里克·里希提出一份修正草案,该草案允许公民为他们的外籍同性婚姻伴侣申请绿卡,如同异性婚姻伴侣可以做的那样。共和党核心团队对此提出了严正抗议,其中,林赛·格拉汉姆和马克·卢比奥这两颗共和党新星表示,倘若这个修正案也要加上去的话,他们就将放弃整个移改法案。最终,民主党向里希施压,要求他主动放弃这个修改案,这样就不必将其拿到投票环节。
当时,民主党有两个理由:其一,这个修正案会杀死整个移改法案,这是同性恋美国人和拉丁裔投票者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其二,也是更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在《捍卫婚姻法》的压迫下,同性婚姻在联邦层面是得不到承认的,所以同性婚姻伴侣想要申请绿卡更是无从说起。民主党人告诉里希,他可以耐心等待高院的判决,只要高院宣布推翻了《捍卫婚姻法》,他的修正案就可以重见天日了。
在2008年总统候选人、共和党内的温和派约翰·麦凯恩看来,这个修正案根本不必在参议院内进行投票,因为“反正都是要上法庭的”:“如果最高法院抛弃了《捍卫婚姻法》,那么这些权利就将自然而然地摆在那里;如果它支持《捍卫婚姻法》,那么你可以进一步质询这个法案中的这部分是否包含在内,如果它也在其中,那么这些权利自然是说不通的。”里希自己也承认:“如果最高法院按照我们希望的那样进行了判决,那么这个问题就完全解决了。”
如他所愿。在最高法院推翻《捍卫婚姻法》后,无论移民法案之后再出现什么变故,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都已经获得了与异性婚姻伴侣一样的移民权利。
来源:《纽约客》,《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美联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