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巍青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受“台湾民主基金会”邀请,我于7月底8月初赴台北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既然是由民主基金会资助,会议主题当然离不开民主。围绕着基层民主与地方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两岸学者相互交流各自的研究成果。茶歇时,或餐桌上,总有人拿当年互相指责“蒋匪”或“共匪”的事情打趣,说几个段子。大家忽然觉得,时隔多年以后,互相称“匪”,备感亲切。当然,这是说笑话,带过不提。
有一个事情却应该提及,很多台湾学者长期潜心观察研究大陆地区的基层民主和地方治理,成果颇丰。当然也有一些分析,从我们的角度看,还是对实际情况把握不够深,难免有些误读,或者过度阐释。那么反过来,我们对台湾的研究,会不会在台湾同行眼里也有同样的毛病呢?这真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不深入到台湾地方的历史、人文与制度脉络中,仅从一般概念出发,我们对台湾民主的分析评价,也会有肤浅和可笑的地方。
因此,我们特别感谢,在坐而论道开完研讨会之后,主人还安排了两天的参访行程,带我们考察台湾民主与地方自治的一些实际运行环节。尽管都是理论与走马观花相结合,多少还是有点心得。在民主体制下,政府在社会问题治理方面会碰到什么问题呢?我想用两个案例做一些对比,一个说明少数人利益诉求所碰到的困难;另一个说明,如果能够汇聚成多数,社会的声音可以放大到怎样的程度。
第一个案例是所谓华光社区的拆迁改造与居民抗争。华光社区位于台北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其历史形成要追溯到当年国民党败退来台,大批来台人员在这个区域内自行建房安置。由于种种复杂原因,到今天,这里的土地属于“公地”,房子和住户则成了“违建户”,必须拆迁。
重点在于,政府以地主的名义对违建户提起民事诉讼,告他们不当得利,要求赔偿。在公告拆迁日期之后,赔偿款还要每天计算利息。有些抗拒不搬的住户,因此背上高达千万元以上的债务,由法院冻结银行账户、股票、债券等等来偿还。不仅如此,拆迁工程必须住户自己出钱请人来做。如果自己不拆,政府会来强拆,价钱翻倍。
在司法判决和执行方面,政府几乎拥有绝对的胜算。在债务重压之下,能够坚持抗争的住户并不多。我访谈了其中一些人,他们甚至对大陆的拆迁户还能得到补偿羡慕不已,并再三质问台湾的民主在哪里。这是我以前完全不知道的。不过,他们除了自己抱团表达之外,也在寻求律师、议员以及媒体和志愿者的支持,一切都公开进行。所谓抗争,也主要是打官司和造舆论。
第二个案例来自于对“立法委员”的访谈。我从访谈中强烈地体会到两点,一是“人民有权”,二是“选票至上”。不论哪个党的议员,都告诉我们,人民不但有权利选举自己的代表进入“立法会”,而且有权利直接对“立法院”陈情。这意味着,即使人民要包围“立法院”,也不能反对。这是朝野共识,是公认的道理。怎样化解包围,要靠智慧与技巧。技巧之一是院内打架,换街头和平。
而“立法委员”的行为,以选票为最高指挥棒。用他们的话说,经常要做的两件事,分别是“送人上天堂”和“送人进洞房”,即参加选民家里的葬礼与婚礼。必须出席、到场、套近乎、显示存在,将来才有选票。
几天之后,25万人在台北凯达格兰大道集会,为洪仲丘死亡事件向政府要求公道。这个事件非常生动地证明了上述两点。人民有权利向政府陈情,自不用说。而25万人,意味着25万张选票及其乘数效应,谁敢怠慢?所以马英九必须小心翼翼,反复表态。毕竟整个台北市的人口不过260万,丢掉眼前这25万人,对于选举来说,等于自杀。
选票效应的机制,必然鼓励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表达。其实这对执政党和政府也是好事。那么多人愿意为洪仲丘事件而走上街头,等于释放了清晰的社会信号。所有人都能看清楚,未来的重要议题是什么,票源在哪里。另一方面,类似华光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因为不能聚合多数,就很难吸引政客的关注,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从台湾经验来看,民主是一件幸事。但要加一个补充,它是一件复杂的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