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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超生该不该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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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打上引号,这是因为,在我看来,生育权属于个人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但是在中国,因为计划生育这个国策,是受到限制的,所以有了这样一个词汇的产生,意味着违反现有法律了。


也因为这样,媒体是不是应该“围剿”张艺谋超生,引起了一些争议。反对的认为,他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该遭到批评。要批评的,是限制生育的政策。


我赞同这点,张艺谋愿意生多少孩子,那是他的权利和选择,因此,他根本不需要为自己生了多少孩子而向社会道歉。但是,如果因为他只是享有了权利,没有像其他公民那样,承担了义务,那是不是应该被追究呢?当然,反对的人认为,所谓的义务,尽管有法律条例的规定,比如缴付社会抚养费,以及只有缴费才能上户口的规定,本身就是恶法,因此,支持追究张艺谋其实是助纣为虐。我接下来想讨论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法治社会,那就需要通过法律的修订来达至改变,那推动改变的力量,从何而来?


一些人觉得,张艺谋未婚生子,而且“超生”,那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抗命的表现。但是公民抗命的另外一个前提,是愿意主动去承受违反法律的后果,让更多人看到现行法律的不合理以及可笑之处。不过张艺谋的声明已经表示愿意接受惩罚,最多显示政府执法不力,至于有没有选择性执法,那更是一个需要深究的问题。


说到公民抗命,不得不提杨支柱,因为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他曾经失去了工作,第二个孩子没有户口,因为没有独生子女证,大孩子无法报名公立学校。当然,这里面又看到了政策的自相矛盾之处,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因为这样,他的遭遇,引发公众的思考,思考现有制度的合理性。


张艺谋通过工作室回应外界,十多年前退掉绿卡、不移民,为的是让孩子成为中国人。这自然会显得张艺谋很爱国。那换一个思路,那些为了多生孩子而拿绿卡的明星、那些到香港或美国生第二胎的人,是不是更像是遵守中国法律的好公民?


改变现状,可以通过现有司法程序,告政府违法。今年十月,北京的一名妈妈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指把社会抚养费和户口挂钩的政策属于违法,她的儿子,已经做了八年的黑户。根据2011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普查结果,中国没有户口的“黑人”有1300多万,大部分是6岁以下的孩子。不过张艺谋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的三个孩子已经有了户口。媒体报道,相关的民警说,从2009年开始,江苏已经不再把社会抚养费和户口挂钩,查了一下,可为何还是可以看到不少在江苏的个案,因为没有缴纳“超生罚款”,而无法为新生儿办户口,他是不是享受了“特事特办”?


过去这些年,太多人在呼吁改变现有的人口政策,最近几年的两会,总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提出相关提案,奔走呐喊。在这个问题上,和计生政策息息相关的张艺谋,身为全国政协委员,却从来没有就这个问题发表过自己的看法。也因为这样,我会觉得,需要对他应尽而未尽的义务追问到底,因为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下,基本的人权已经演变成某些人的特权,一来有违法治社会的精神,二来,也让这些原本可以推动政策改变的人,在成为受益者之后,变成了现有政策的维护者。


深究张艺谋“超生”事件,可以让更多人看到现有政策的诸多不公:有钱人可以选择缴纳罚款,所以可以放心多生,或者选择到海外生,甚至移民,这对低收入人群来说不公平;而更有权势或者影响力的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的问题,对富人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而选择性的执法,更是给腐败提供的机会,因为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已经变成了随意罚款,不要忘了,还有户口也变成有价商品。


然后,这会有更多人思考:这样的不公,是不是可以接受?这些问题,是不是需要解决?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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